本公司为了提供保护地球环境的产品,从2006年7月1日起小金井品牌的全部产品均按照RoHS指令,对应出货。
符合RoHS指令的产品,均标注有职别符号“E”,2006年7月1日以后从本公司发出的所有货物均能够对应。
本公司的产品是通过代理店、贩卖店来销售的。有关此类的流通在库商品将会逐渐加以替换。但是如果有要求“符合RoHS指令的产品”时,则立即提供能够满足要求的产品,同时请在收到货后确认识别符号“E”。
有关订货方法、识别记号等有不明之处,请向本公司就近的营业所或技术服务中心咨询。
RoHS指令